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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法庭陈述范文(热门17篇) 被告法庭陈述范文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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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法庭陈述范文 第1篇

民事被告答辩状可以按照以下内容书写:

(一)答辩的当事人;

(二)答辩的事项;

(三)答辩的事实和理由。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送达起诉状和提出答辩状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被告法庭陈述范文 第2篇

尊敬的法官:经过法庭教育,我深刻认识到自己酒驾的严重危害。我觉得很幸运:如果警察叔叔没有及时发现我喝醉了,并迅速抓住我,我可能会造成一场严重的车祸,这将摧毁我的家庭和另一个家庭的和平与幸福,并造成车祸和死亡的悲剧。今后,我会牢记这一课,坚决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绝不在同一个地方第二次摔倒。我让法官看看我太相信“家乡米酒不醉人,千杯酒遇知音,酒不醉人,三碗米酒不传位”这句古训,这样我就可以从宽处理我的第一次酒驾了。以后一定要牢记那句名言“书读得越多越傻”,再也不会相信那些骗人的老话了。

醉酒驾驶是指在因饮酒而完全或者部分丧失个人意志的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如果每100毫升血液的酒精含量超过20毫克,你可以在喝酒后开车。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的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酒驾驶。

被告法庭陈述范文 第3篇

答辩人:

答辩人:

被答辩人:

现就“(20xx)都潘民初字第620号”xxx诉二答辩人人身损害一案答辩如下:

20xx年3月26日上午,盐城市TC五金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公司”)雇请第一答辩人(原告《民事诉状》中的第一被告)xxx帮助该公司装卸、整理锌合金锭。

xxx因自己的叉车皆在工作状态,无法抽调,于是介绍xxx派叉车去TC公司。xxx随即指派第二答辩人(原告《民事诉状》中的第二被告)xxx按TC公司要求去该公司仓库进行装卸、整理作业。

由上,可以得知:第二答辩人xxx是xxx的雇员(或工作人员)。

根据《xxx侵权责任法》第3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9条等相关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根据被答辩人的《民事诉状》所述:“在被告xxx用叉车将锌合金料铲起又放下时,被答辩人便上去用手推锌合金料的底部,未及松手,放下的锌合金料将被答辩人的右手压伤”,请注意,此处被答辩人自己陈述的前提是“在被告xxx用叉车将锌合金料铲起又放下时”,是被答辩人自己“未及松手”,亦即被答辩人自己存在严重过错——疏忽大意、反应不够灵敏所致,xxx并无“严重过失”,更非“故意”,因此,无论是作为“雇员”,还是作为“工作人员”,xxx在此事故中都无任何民事赔偿责任。

既然雇员xxx无任何民事赔偿责任,那么,作为雇主的xxx也顺理成章地无任何民事赔偿责任。因为既然第二答辩人无“严重过失”及“故意”,那么,作为第二被告的雇主xxx更不存在“严重过失”或者“故意”!故,xxx依法也就不应承担任何民事赔偿责任。

不管怎么说,无论xxx、xxx有无过错、是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他们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自己的民事行为负责,而不应由其他人代为承担有关民事责任。至于第一答辩人xxx,在本案中,仅仅是一名业务介绍人,属于居中介绍的性质,而且是免费、义务为TC公司帮忙的,没有收取任何费用。因此,在本案中,被答辩人在诉状中将第一答辩人列为被告,应为不适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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